沙渡公路福涌工业区地块
竞 投 公 告
(略) 市 (略) 区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在 (略) 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进行沙渡公路福涌工业区地块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福涌村股 (略) 咨询。
现位于沙渡公路福涌工业区一街、二街、三街33000平方米地块,其中有集体土地使用证22300平方米,无集体土地使用证10700平方米,地块中约20000平方米现已空置,余下10000多平方米属于临时租用。根据我村的规划和发展需要,拟 (略) 对外招租,招租基本条件如下:
一、 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1、该用地以出租土地、根据农村三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略) 形式对外招租,招标起步价为每月每平方米10元,以价高者始得中标。
2、参加招标者需交纳5000万元(¥50,000,000.00元)整作为招标押金,在签订本合同当天,甲方将乙方投标保证金 * 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 (略) 份处理:
(1)、留取 * 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作为租赁押金和预交租金,其中以 * 佰万元整(¥2,000,000.00元)作为租赁押金,其余 * 佰万元预交租金从免租期满后第一个月起用于抵扣每月租金,直至抵扣完为止。租赁期满如乙 (略) 为,甲方于乙方付清一切费用、交回租赁 (略) 有建筑物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2)、剩余 * 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作为建设保证金。乙方按照合同第二条第1点的约定按时提交有证地块的报建手续后10日内,甲方退回乙方 * 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乙方按照建设进度完成基础施工后10日内,甲方退回乙方 * 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乙方按照建设进度完成建筑物封顶后10日内,甲方退回乙方 * 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乙方依约在三年内完成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手续的,甲方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10日内退回乙方 * 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
3、租期为35年,租金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第1至第5年每月每平方人民币10元;第6至第10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11年至第15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16年至第20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21年至第25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26年至第30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31年至第35年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4、 (略) 分22300平方米要办理房产证,容积率以政府批复为准,建筑面积必须 (略) 批复的容积率。按照国家建筑物建设的相关规定,本租赁合同免租期为1年,三年内 (略) 竣工验收。
5、该地范围内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82平方米,建筑面积980平方米合同期限至 * 日止,协商提前补偿拆除。如协商不成,待合 (略) 处理。
(二)报名时间: * 日至 * 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三)竞价保证金:竞投人请于 * 日5时前以转账形式转入 (略) 市 (略) 区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账户, (略) : (略) (略) (略) (略) ,账号: *** )
二、竞投约定
(一)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 (略) (略) 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 (略) 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 (略) 投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 (略) 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三) (略) 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 (略) 理。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竞投人必须在 * 日下午5:00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 (略) 确认竞投资格。
五、交易事项
公示期满后我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确定竞投时间,时间确定后会通知竞投人,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携带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收据到 (略) 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
六、开标地点: (略) 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二楼( (略) ,天汇斜对面,地税旁边)
七:联系方式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联系人:陈汉强
联系电话: ***
招标单位: (略) 市 (略) 区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日期: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土 地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略) 市 (略) 区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联系电话:020— *** (传真: *** )
承租方(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 (略) 市 (略) 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地块概况
1、租赁地块位于 (略) 镇沙渡公路福涌工业区一街、二街、三街,面积约33000平方米(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租赁地块中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有22300平方米(以下简称“有证地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J11— *** ),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有10700平方米。租赁地块的具体范围以及其中有证地块的范围详见 (略) 示。
2、乙方已充分了解租 (略) 情况, (略) 中公示的内容。租赁地块 (略) 分地块出租给其他承租人没有收回,该部分地块占地面积282平方米(具体位置见附图),建筑面积980平方米,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 日。甲乙双 (略) 分地块的承租人协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及相关的补偿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协商不成,乙方同意 (略) 分地块, (略) 分地块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再交付使用。
第二条:租赁地块的建设要求
1、乙方保证在接收租赁地块(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约定地块除外)之日起30日内以甲方名义向相 (略) 门提交有证地块的报建手续, (略) 建设的上盖建筑物覆盖整个有证地块,按照政 (略) 门批准的该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的 (略) 计算出的最高限额向政府 (略) 门提交报建手续,且在三年内完成建筑物的竣工验收。如乙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按期报建或者未能按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前述建设项目相关的规划、设计、报建、施工、 (略) (略) 投资及税费 (略) 承担。
3、乙方应当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资质的设计单位,对 (略) 规划设计,相关的设计图纸和报告必须加盖合 (略) 门认可的相关资质(设计出图)专用章,并应向甲方提供各一式二份存档。
4、乙方应当将建设项目发包给具有相应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 (略) 承包建设,并需委托具有相应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 (略) 监理。
5、建设项目的工程用料和施工工艺, (略) 设计图纸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达标。
6、乙方 (略) 建设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报批手续,如在完善前述报批手续之前, (略) 违法建设及运营使用的,后果自负,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略) 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租赁期限
1、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分为第一个租赁期限和第二个租赁期限:
(1)第一个租赁期限自乙方接受租赁地块(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约定地块除外)之日起计,共计20年。
(2)第二个租赁期限自第一个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共计15年。
2、甲、乙双方在第一个租赁期限内均能按本 (略) 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第一个租赁期限届满之时,第二个租赁期限自动延续,甲、乙 (略) 签订第二个租赁期限的续租协议。
第四条:租金标准
1、免租期:本租赁合同的免租期为1年,自乙方接收租赁地块(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约定地块除外)之日起计。免租期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2、免租期满后,即乙方自接收租赁地块(本合同第一条第2点约定地块除外)之日起第2年起,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
(1)第2年至第5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 元;
(2)第6年至第10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 元;
(3)第11年至第15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 元;
(4)第16年至第20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 元;
(5)第21年至第25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 元;
(6)第26年至第30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 元;
(7)第31年至第35年,按照每月每平方米租金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 元。
第五条:租金缴交
1、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外,租金按月缴交,乙方应于每月10日前以现金、支票、转账或汇款等方式向甲方缴交当月租金,逾期缴交, (略) 理。甲方收取租金的账户为:
户名: (略) 市 (略) 区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账号: ***
2、乙方缴交的租金属甲方纯收入,不包含税金,因 (略) (略) 有税费,包括土地租赁税、发票税等一律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乙方租金时,只负责开具收据凭证给乙方,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计税发票凭证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应税金。
第六条:租赁押金、准租金及建设保证金
在签订本合同当天,甲方将乙方投标保证金 * 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 (略) 份处理:
1、留取 * 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作为租赁押金和预交租金,其中以 * 佰万元整(¥2,000,000.00元)作为租赁押金,其余 * 佰万元预交租金从免租期满后第一个月起用于抵扣每月租金,直至抵扣完为止。租赁期满如乙 (略) 为,甲方于乙方付清一切费用、交回租赁 (略) 有建筑物之日起五日内将租赁押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2、剩余 * 仟万元整(¥40,000,000.00元)作为建设保证金。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1点的约定按时提交有证地块的报建手续后10日内,甲方退回乙方¥10,000,000.00元;乙方按照建设进度完成基础施工后10日内,甲方退回乙方¥10,000,000.00元;乙方按照建设进度完成建筑物封顶后10日内,甲方退回乙方¥10,000,000.00元;乙方依约在三年内完成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手续的,甲方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10日内退回乙方¥10,000,000.00元。
第七条:水电
租赁地块原有用 (略) ,可提供给乙方无偿使用。如租赁地块原有用电负荷和用水负荷不能满足乙方实际需要的,乙方可根据 (略) (略) 门申请增加水电负荷,费 (略) 承担。
第八条:管理费
租赁期内,乙方需按月缴交相关的管理费用,具体包括:
1、路灯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用电量,按照每度电0.15元计算;
2、环境卫生管理费、 (略) 理费,根据有关收费标准及乙方的实际垃圾产生量计费。
3、治安管理费,按照“ (略) 区治安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或根据福涌村的治安联防 (略) 另行收取。
第九条:乙方申请办理工商牌照的,甲方予以必要协助,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十条:乙方以甲方名义 (略) 有申请、报批、批准、核准、通知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均由甲方保管,如前述资料由乙方代表甲方收取的,乙方应于收取后5个 (略) 交回甲方保存。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应将租赁地块用于合法生产经营,并按照地块的性质用途合法使用,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地块,不得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略) 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劳资纠纷等法律和经济责 (略) 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环境卫生等工作, (略) 门的管理,接受监督和检查,如因以上等问题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满或者因本合同约定而解除时,如乙方尚有拖欠工人工资、甲方租金、水电费、管理费没有付清的,甲方 (略) 理乙方在租赁地块内的自有财产,用 (略) 欠的工人工资、租金、水电费和管理费。
第十四条: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前述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备设施的正常外貌和使用功能。
第十五条:租赁期间,乙方对已建成并竣 (略) 建筑物、构筑物、绿化、道路、消防、水电等相关设施, (略) 改动或拆除。如确因 (略) 改动或拆除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 (略) 改动或拆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照价赔偿。
第十六条:租赁地块及地块上盖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备设施的 (略) 有,乙方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质押、抵押、担保和投资入股。如有违反,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乙方可 (略) 分分租给第三方使用,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有违反,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分租之后,乙方就分租地块仍应继续向甲方承担承租方的责任。
第十八条:
1、租赁期满,除可移动的设备及器 (略) 拆走外,租 (略) 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建筑物的门窗、地砖、板壁、天花、环保设施、 (略) 及变压器,以及一切入墙入地等附属物,均无 (略) 有。
2、乙方必须于第二个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被提前解除之日向甲方退回租赁地块,并将本条第1点 (略) 有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物品交付甲方, (略) 有物品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当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逾期退回租赁地块或者逾期交付前述物品的,甲方 (略) 。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缴付当月租金及水电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月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付清费用为止;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土地,并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点的约定,未能按期完成建设进度的,每逾期一日,按已缴交租赁押金的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土地,并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2点的约定,未能及时退回乙方建设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已缴交租赁押金的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租赁押金的金额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点、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同时没收乙方交纳的租赁押金。如因 (略) 为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发生纠纷的,守约方 (略) 花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一律由违约方负责承担。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或政府征用征收
1、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因遇不可抗力导致本 (略) 或部份 (略) ,甲、乙双方不构成违约。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因政府禁止乙方在租赁地块上建设,或者因政府征用或 (略) 或部份租赁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导致本 (略) 或部份 (略) ,甲、乙双方不构成违约。
3、因不可抗力或政 (略) 为导致合同 (略) 的, (略) 之日,或者政府征收征用通知送达之日起,本租赁合同即时解除。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乙方应于30天内将租赁地块 (略) 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等交付甲方。
4、本合同租赁期限内,因政府征用或征收租赁地块或地块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绿化的相关 (略) 有;乙方新增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新添置的设备设施、绿化的相关补偿按 (略) 理:
(1)租赁期间的前10年内发生政府征用或征收的,乙方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新添置的设备设施、绿化的 (略) (略) 有。
(2)租赁期间的10年后发生政府征用或征收的,乙方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新添置的设备设施、绿化的相关补偿按照每年增加4%的 (略) 有, (略) 有(即第11年,甲方4%,乙方96%;第12年甲方8%,乙方92%……以此类推),直至租 (略) (略) 有。
第二十一条: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略) 市番 (略) 提起诉讼。
2、 (略) 申请仲裁。
第二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一份、乙方保留一份, (略) 镇农村集体资产资 (略) 存档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对于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经甲、 (略)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能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略) 市 (略) 区 (略) 镇福涌村股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盖章
乙方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