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外事和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家电家具以旧换新“焕新潮”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就该工作征集承办企业。
一、遴选标准。我县销售规模大、商品品类全、服务质量优的限上家电家具销售企业。承办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为消费者提供配送、拆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服务能力;(3)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2.配套能力。(1) (略) (略) ,用于记录销售商品的类别、品牌、型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配备熟悉电脑操作专职人员, (略) 、县区两级商务部门,具体负责数据统计、资料归档、申领补贴等工作。(2)承办企业要与回收企业以“结对子”方式联合承办活动,“一对一”或“多对一”形式均可,承办企业有合作稳定的回收企业并签订合作协议。 (略) ,用于记录回收的旧货类别、品牌、型号、交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旧货照片、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承办企业具备回收功能(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可单独承办活动。(3)承办企业会商回收企业共同确定旧家电、家具回收标准及价格,并面向社会公布。(4)鼓励承办企业让利,同期推出优惠活动,叠加放大活动优惠力度。
二、遴选流程。
1.县发改局对照遴选标准,向社会公开征集承办企业。遵循自愿原则,相关企业向县发改局提供申请材料参与遴选。
2.县发改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承办企业推荐名单, (略) 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县发改局确定承办企业名单。
有承办意向的企业按照上述要求,于2024年7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1027房间)。联系电话:*。
昌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