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雨母校区三省园7号学生公寓项目代建单位(第二次)变更公告
【发稿时间 :2024-12-31】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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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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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2024-12-30 | 2025-01-08 |
投标文件递交 | 2025-01-04 | 2025-01-20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华大学 (略) 三省园7号学生公寓项目代建单位(第二次)招标文件做以下更正:
第五章 代建合同条款及格式(适用非联合招标项目)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7.6其他义务
#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方应遵照#方的《南华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28号)、《南华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9〕19号)、《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20〕24号)、《南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29号)、《南华大学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试行)》(南华政发〔2021〕13号)、《南华大学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2〕21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
修改为:
7.6其他义务
#方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方应遵照#方的《南华大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28号)、《南华大学基建修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19〕19号)、《南华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南华校发〔2020〕24号)、《南华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0〕29号)、《南华大学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试行)》(南华政发〔2021〕13号)、《南华大学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南华政发〔2022〕21号)等文件的规定进行项目管理。2)#方使用#方提供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应装表计量,并按国家标准付费给#方。3)#方应督促各专业单位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4)必须遵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制度,服从项目所在地的规定。5)协调与该项目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关系,费用由#方或各专业单位自负。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 (略) ,应以本公告为准。
监督机构: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局),电话:073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大学
地址: (略) (略) (略) 28号
联系人:杨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734-#
招标代理机构:湖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二段199号
联系人:李凌寒 杨荣华 邱星云
联系电话:0734-#,#
电子邮箱:*@*q.com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