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略) (略) | 容东片区辅助 (略) 政基础设施政道路、综合管廊)工程一期(市政道路、综合管廊) | * | | 总投资约为94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78300万元 | * | 王晓科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 |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工作区园林绿化工程 | * | | 投资金额约4.93亿元 | 无 | 王战 |
成都高新未来科 (略) | 国际科教城周边道路景观提升工程(一期) 清单编制咨询服务 | * | | 项目总投资42468.26万元 | *.75 | 林贞蓉 |
成都高新未来科 (略) | 福田初中东侧配套道路工程清单编制咨询服务 | * | | 项目总投资13650.67万元。 | * | / |
成都天府 (略) | 青岛路(瑞祥路-剑南大道)项目造价咨询 | * | | 总投资约13699.99万元 | * | 王继春 |
成都 (略) | 中和片区剩余道排工程施工三标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 | | 项目建设投资15069万元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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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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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成都天府 (略) | 新兴 35 路南段等8 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 * | | (1)新兴35路南段,工程建安费估算约1.10亿元。(2)新兴E路(新兴中学东侧道路新兴D路),工程建安费估算约0.29亿元。(3) 新兴F路(新兴中学东侧道路-新兴D路),工程建安费估算约0.24亿元。(4兴泰南一街(原泰皇寺34路),工程建安费估算约0.1亿元。(5)新兴42路,工程建安费估算约0.35亿元。(6)新兴44路,工程建安费估算约0.20亿元。(7) 新兴46路,工程建安费估算约0.25亿元。(8)天工南三路(新兴29路),工程建安费估算约0.56亿元 | *.94 | / |
成都 (略) | 中电科成都产业基地一期配套道路工程 | * | | 项目投资额:约87400万元。 | 无 | / |
成都天府 (略) | 嘉州路(澄湾路至武汉路)等6个项目 | * | | 建安费约2.54亿元 | *.89 | / |
泸州两江新城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略) 政环卫基地和江阳区环卫基地周边道路项目工程 | * | | 项目投资约32800万元 | 无 | / |
成都天府 (略) | 天府高铁站片区电力通道等2个项目 | * | | (1)天府高铁站片区电力通道项目工程建安费约 14434.40 万元(2)科学城北路(科慧路-科诚路)综合管廊项目工程建安费约21681.96 万元。 | *.20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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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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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略) 双 (略) 绿化服务中心 | 双流区空港中央公园之五湖四海一期工程(白衣上街下穿隧道标段) | * | | 工程造价:22427.23万元 | 无 | / |
成都园艺 (略) | 绛溪五线道路(一期)工程 | * | | 项目总投资约 4.6亿元 | *.67 | / |
宜宾戎州金成建设 (略) | (略) 叙州区南部新区ABO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一标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 * | | 估算总投资:11.88亿元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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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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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四川同创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60%计取/无 | 无 | 86.25 |
四川九鼎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71%计取/无 | 无 | 84.81 |
四川同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69%计取/无 | 无 | 86.58 |
成都怡建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70%计取/无 | 无 | 87.51 |
四川长江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 65%计取/无 | 无 | 88.27 |
四川德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73%计取/投标函附录未写明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 投标文件格式” (4)要求,未通过形式评审,按否决投标处理。 | 投标函附录未写明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 投标文件格式” (4)要求,未通过形式评审,按否决投标处理。 | / |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66%计取/无 | 无 | 86.22 |
四川经信卫建设工程 (略) | (略) 物价局、 (略) 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住建部门专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9号)相应标准的72%计取/无 | 无 | 80.64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无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 联系电话:028-* |
行业主管部门:四川天府 (略) 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又如2015年9月,填写为*;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