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诏2024G03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诏自然资地〔202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关于诏2024G03地块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上述1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用地面积3.7256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该地块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2009年度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0〕80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2010年度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1〕112号) (略) 建设农用地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
你局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49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72号)等规定执行,并加强监管。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