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环东审字〔2024〕15号
关于东辽县辽河源镇人民政府生物质锅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辽县辽河源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吉林省 (略) 编制的《东辽县辽河源镇人民政府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辽河源 (略) 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台2.5t/h生物质热水锅炉作为冬季取暖锅炉,供热面积为2984m2。该项目已经建成,本次进行补办环评的同时,进行除尘设备改造,拆除原水膜除尘器,安装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同时将烟囱加高至30m。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运营期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和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对无组织粉尘的管理。地面要进行硬化、防渗处理;生物质燃料、灰渣和除尘灰要袋装临时存放在库房内,锅炉房要封闭;厂区要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和锅 (略) (略) 排入宴平污水转运站,再由宴平污水转运站转运至东辽县渭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渭津河。 (略) 的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墙体隔音、加装消音器、减震垫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物质灰渣及除尘灰袋装储存于库房内,定期外运用作农肥;生活垃圾和废布袋暂存于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加强锅炉燃料的管理。锅炉燃料只能是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得燃用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4年7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综合行政审批办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