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生产辅助用房改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将 (略) “生产辅助用房改造”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略) 建设的“生产辅助用房改造”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 (略) (略) 1. (略) 西侧,国有土地证为琼(2020)澄迈县不动产权第*号、琼(2020)澄迈县不动产权第*号,证载用地面积*.5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该项目报建总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为7600.44㎡,计容面积为8409.5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505.7㎡,地下建筑面积为94.74㎡,容积率0.42,建筑密度21.23%,绿地率为2.45%,停车位为:机动车停车位22个。
其中涉及改扩建各单项经济技术指标:一栋生产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617.47㎡,总计容面积522.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22.73㎡,地下建筑面积为94.74㎡。
一栋制氧压缩机厂房,总建筑面积:720.53㎡,总计容面积720.5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20.53㎡,地下建筑面积为0㎡。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7个自然日(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地点:澄迈县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澄迈营商环境公众号、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澄 (略) 站(http://**)。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时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 (略) 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联系方式:澄迈县行政 (略) (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邮寄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 (略) 3号;邮编:*。
附图:生产辅助用房项目公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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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