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招标编号:TYKGCKZB ##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略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略。
二、略范围
2.略范围:
为了保障钻井生产,略生产效率,略。
2.2 实施地点:塔里木石油勘略。
2.3 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月#日止;
2.4 执行标准:
2.4.1符合下列技术标准及其相关标准的最新相关规定:
1.需持有国家法定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近三年承包商的钻具具有在南疆区块使用的记录并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度;
3、有塔里木略钻具探伤服务资质;
4、略塔里木油田钻具管理略钻具管理规范。
2.4.2提供钻具合格证、探伤合格证等。
2.5 略文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法人资格、服务能力达到要求:
3.2.1需持有国家法定机关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2.2近三年承包商并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内),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在塔里木石油勘探开略文件。
五、招标费用缴纳
5.1 招标文件工本费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略约定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收费标准按照西钻略,投标费收取后不予退还。
5.2 投标保证金
5.2.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略文件后5日内缴纳,否则视为投标方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2.2 未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公示截止之日起30日内予以退还。
5.3 履约保证金
5.3.1 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公示完成后自动转为履约略分;
5.3.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0元。中标人应自中标公示截止之日起10日内按照履约保证金标略分,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5.3.3 履约保证略终止之日起30日内予以退还。
5.4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5.4.1 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略转账,分开缴纳,缴纳时应备注清楚缴费单位全称、投标项目名称及缴纳款项用途。
5.4.2 必须以投标略转账,不得以他人名称或个人名称缴纳。如需开具发票,必须提供与缴款单位名称一致并盖章的开票信息,当月在财务资产科开票,逾期不予补开发票。
5.4.3 每月的最后3天不得缴费,以免影响财务扎帐。
5.4.4 略人做好相关退款工作,略经营科出具的退款通知单,并出具与缴款单位一致且盖章的账号信息到财务资产科退款。
5.5 招标人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略
开 户 行:略X塔略
纳税人识别号: ## H
行 号: ##
账 号: ##
5.6 打款后,投标方请携带缴款凭证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到塔里木石油勘略财务资产科开具《费用确认单》,并确认到账情况,联系电话 ## ;最后请将《费用确认单》交于塔里木石油勘略工程技术科留存备案,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塔里木石油勘略办公楼120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暂定)
开标地点:塔里木石油勘略二楼会议室。
招标人:塔里木石油勘略
邮编: ##
地 址:X西路11号
联系人: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