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水务〔2023〕837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闵行区浦江镇东风河(周浦塘—联星河)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闵水务水〔2023〕7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清除河道淤积,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改善区域水环境面貌,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闵行区浦江镇东风河(周浦塘—联星河)河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按规划实施,符合相关规划蓝线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1.16公里,疏浚土方8.01万立方米,开挖土方2.58万立方米,新建护岸2.33公里、桥梁3座,种植水生植物0.20万平方米等。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林水复合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项目总投资18939.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44.26万元,独立费用532.78万元,预备费374.16万元,建设用地费13888.2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 (略) 给予补贴,建设用地费由你区承担。
六、该项目建设的法人 (略) 闵行区浦江镇水务管理站。
七、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发展改革委。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