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 (略) 年产1500吨高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吨高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庐江县郭河镇昌盛街555号合庐G60科创产业园3号2单元 | |||
建设单位: | 合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 (略) 庐江县郭河镇昌盛街555号合庐G60科创产业园3号2单元,利用已购合庐G60科创产业园3号2单元厂房,购置滚胶机、海绵压制机、全自动覆膜机等一系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00吨高端新型包装材料。项目已于2024年7月9日在安徽省庐江台湾农民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项目编码为2407-*-04-0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粘贴废气、覆膜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可以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排放限值要求,因此,大气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在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进入郭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最终排入马槽河。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边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胶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袋装或桶装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庐 (略) (略) 交口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