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准格尔旗千汇 (略) 120万吨/年选煤厂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进行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准格尔旗千汇 (略) (略)吨/年选煤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准格尔旗千汇 (略)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2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