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兵团第二师扩建三十七团水利工程(一期)场外引输水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土建一标段)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租赁装载机、履带式挖掘机、自卸汽车和洒水车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1.渠道全长289km,设计流量19.2m3/s,共布置7座建筑物,引水闸1座、分水闸3座、与591专线相交设置1座涵洞、与惠海引水管 (略) 设置渡槽带陡坡1座、调坡陡坡1座。灌溉渠道接连通渠0+450分水闸,末端与林带现有且末县渠道连通,总长421.6m。设计流量0.2m3/s,设置5座建筑物,与惠海引水管 (略) 钢渡槽1座、与529县 (略) 圆管涵1座、分水闸2座、陡坡1座。
2.工程地点:新疆巴州且末县
3.询价标的详情:
租赁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间(月)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备注 |
装载机 | 柳工50型 | 台 | 3 | 2 | 3% | 单班 | ||
履带式挖掘机 | 沃尔沃360 | 台 | 4 | 2 | 3% | 单班 | ||
自卸汽车 | 陕西德龙(双桥) | 台 | 6 | 2 | 3% | 单班 | ||
洒水车 | 20m3 | 台 | 2 | 2 | 3% | 单班 | ||
合计(元) |
备注:
1、报价含:设备操作手和维修人员的工资及住宿费、机械设备租赁期间维修及保养的材料费和配件费、副油、合规合法的税率为 3 %的增值率普通发票税费等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租金按月计算,每月工作时间不少于28天(含28天,每月规定正常维修保养时间为2天,维修保养时间在2天内不扣除租金),超过28天不足一个月按足月计算租赁费。由于*方原因或机械设备故障停机2天以上,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租赁费,即租赁费=租赁单价÷30天×实际工作天数;由于*方各种原因造成停工、待工,照常计算租金。*方视业主工程款到位情况,在*方提供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进行支付且不超过每月租赁费的 90 %,待*方通知*方机械工作任务结束,设备退场后且机手及维修人员工资 100 %全额支付后将剩余 10 %租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3、其他要求:所有机械设备以送至现场实际数量为准。设备到场后经需求组织机械设备负责人验收设备性能,验收合格且签字确认后,计算设备进场天数。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投标兵团水 (略) 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投标兵团水 (略) 相关项目。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需求组织:新疆兵团水利 (略)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