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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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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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略) 年产4.5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1.2万吨滑板砖及1.3万吨水口砖建设项目 | (略) 永安镇 | (略) (略) | 辽宁 (略) | (略) (略) 年产4.5万吨低碳无碳不烧砖、1.2万吨滑板砖及1.3万吨水口砖建设项目 (略) 永安镇,总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和厂房,新增全自动液压机4台、半自动摩擦压力机1台、混砂机4台、雷蒙机1台、颚式破碎机4台、对辊破碎机4台、筛动机4台、钻铣机床1台、磨床机5台、切砖机1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烘干工序依托现有项目8台电烘干窑(将烘干窑工序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对原有项目电烘干窑增加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及排气筒环保改造等,项目建成后年设计产能约为低碳无碳不烧砖4.5万吨、滑板砖1.2万吨、水口砖1.3万吨。 | 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能 (略)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2新建企业排放标准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排放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浓度,烘干工序排放的酚类和*醛污染物浓度和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 (略) 《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中表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由此可见,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混料工序原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袋、成型工序产生的废砖、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磨砖、切砖工序产生的砖屑、落地灰、废布袋等。废包装袋由厂家回收,废砖、除尘灰、砖屑、落地粉尘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带走,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混料工序产生的酚醛树脂废周转桶定期由厂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