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7项第4.2条款“危大工程清单”内容更改为“1、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节“评标办法和标准”中附件 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评审子项目名称”内容更改为:“1、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3、 本工程原招标图纸作废,以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招标图纸为准,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其他文件”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不一致或矛盾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 4、 因本工程施工图纸调整变更导致工程量清单内容修改,故本工程原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本答疑同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略) 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08月16日10时45分0秒”,开标地点不变,招标文件涉及该时间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内容为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