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首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瓮安县新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项目配套磷资源精矿输送项目。
2、建设规模:a精矿输送系统规模为*t/a,管线总长度约35.1km。
3、建设地点:贵州省 (略) 牛场镇至瓮安县平定营镇至瓮安县银盏镇至瓮安县天文镇。
4、建设内容:首端建设喂料泵、泵房、隔膜泵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等;沿途越野管道以埋地敷设为主,局部明设管箱,建设跨河管道吊桥、应急排放池、隧洞、压力监测站、 (略) 、监测监控系统,局部新增挡墙、堡坎、混凝土管箱等;终端建设消能站、配套冲 (略) 、终端控制室、厂区内管线及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瓮安大信北斗山磷矿
2、联系人及电话:胡智敏;联系电话:*
3、通讯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邮编:*。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1、环评单位:贵州大 (略) 。
2、联系人及邮箱:杨艳飞 *@*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