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凤台县新集中型灌区新建及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凤台县新集中型灌区新建及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凤台县水利局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新集灌区位于凤台县西南部,设计灌溉面积 5.5 万亩,有效灌溉面积 5.0 万亩,灌区涉及新集镇。灌区现有渠道 11 条总面积 76.14km2,总耕地面积5.*亩,是凤台县中型灌区之一。本项目对灌区干渠渠首的新集电灌站进行更新改造;清淤疏浚渠道 10 条,疏浚总长度 29.70km;衬砌渠道 8 条,衬砌总长度 10.10km。新建桥涵工程51 座,渡槽 20 处,水闸 37 座,小泵站更新改造50 座,渠首泵站改造1座。
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复文号:凤发改可研(2023)434号,项目代码:2309-*-04-01-*。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
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控制措施。①施工扬尘:临时施工场地设置围挡、道路地面硬化及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出入车辆清洗、物料覆盖、密闭运输等“六个百分百”措施。底泥临时干化场配置移动式的雾化喷淋装置;②机械燃油废气:选取低油耗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检修和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③淤泥恶臭:清淤工程避免在夏季施工,底泥临时干化场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干化底泥应及时清运,底泥运输车应密闭运输,施工结束后底泥临时干化场应及时覆土绿化,恢复原状。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①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②底泥临时干化场余水:灌渠疏浚底泥临时干化场设置4个沉淀池,在排泥区中间布置隔板,增加退水的水力停留时间,确保退水可以静置8h以上后排放,余水回流至灌区需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要求;③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和运输;③合理选择施工对 (略) ,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域;④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机械位置,高噪声施工作业区尽可能远离施工临时生活区,设置施工围墙、降噪安全围帘等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渠道疏浚底泥在底泥临时干化场自然干化后,就近进行低洼地改造回填;车辆 (略) 进行维保,维保产生少量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的废油由维保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保护措施。①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施工队*的环境保护意识,做到文明施工。*生生态保护措施:按照项目边界划定工程作业边界,严禁超界占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便道的用地宽度,禁止车辆占用或破坏施工便道沿线耕地。施工周边设立保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临时用地范围内的林木应严格保护,禁止捕猎野生动物。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区域水生生物整、表层土回填覆盖,并配套相应的农田水利设施和田 (略) 等; (略) 区,应注意清除杂物,并在场地平整过程中掺入适量的作物秸秆或者农家肥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表》要求及专家函审意见认真落实。
????传 ? 真:0554-*
????联系电话:0554-*
????联系地址:凤台县政务中心C楼8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