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略) (略) 建设的儋州松涛干渠- (略) 排水涵施工单位为海 (略) ,依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该项目已解除合同,达到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条件,现该项目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局拟同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农民工,若对该项目农民工资支付情况有异议,请于2024年9月13日前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
地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一楼
电话:0898-*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