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度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组通字〔2024〕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委党校( (略) )2024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方式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13日9:00—17:00
方式:现场审核,省委党校( (略) ) (略) 教学综合楼1005室(地址: (略) (略) (略) 301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
任免机关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党组(党委)公章的报名表,2寸彩色电子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
2.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选调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选调生身份证明材料。
3.本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材料。
5.本人在本级机关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选调生还需提供基层锻炼的证明材料;乡镇公务员还需提供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的证明材料。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递补后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23日
地点: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略) ) (略) 教学综合楼(地址: (略) (略) (略) 301号)
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于当日上午8:00前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略) ) (略) 教学综合楼报到,未按时报到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答题时只报面试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值的平均分即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面试工作人员(监督员、计分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并当场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体检、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差额确定。(略)、(略)、(略)、(略)职位均差额1人。拟遴选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不统一组织体检,报考者应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或县级以 (略) 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根据体检情况,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有关政策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略)。
监督电话:0551—(略)。
附件: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略) )2024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略) )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略) )2024年度公开遴选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选
序号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备注 |
1 | (略) | (略) | 74.5 | |
2 | (略) | (略) | 73 | |
3 | (略) | (略) | 73 | |
4 | (略) | (略) | 76 | |
5 | (略) | (略) | 72 | |
6 | (略) | (略) | 71 | |
7 | (略) | (略) | 77.5 | |
8 | (略) | (略) | 74.5 | |
9 | (略) | (略) | 73.5 | |
10 | (略) | (略) | 73.5 | |
11 | (略) | (略) | 73.5 | |
12 | (略) | (略) | 76 | |
13 | (略) | (略) | 76 | |
14 | (略) | (略) | 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