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关于 (略) 砂石料加工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砂石料加工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3日-2023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传真)
通讯地址:景谷县益智路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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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 | 景谷县威远镇凤山路(原景谷刨花板厂内) | (略)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略) 砂石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景谷县威远镇凤山路(原景谷刨花板厂内)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10000.05m2(15亩),建筑面积106m2 建设规模:年产10万吨砂石 建设内容:建设原料堆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场等及配套环保设施,依托租用场地内已经建成的1层砖瓦宿舍作为办公生活区 项目投资: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2.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6.1% 建设进度安排: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1个月,项目拟计划竣工时间为拟于2023年7月1日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废气;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现场产生的施工扬尘、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运输扬尘、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尾气等。(1)运输扬尘;运输扬尘主要是车辆经过带起的粉尘,项目施工期主要运输物质为建筑材料,本项目工程量和建筑材料运量小,项目施工期产生的运输扬尘少,为无组织排放。采用洒水降尘、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对运输扬尘进行控制,降尘效率70%以上,施工期排放的运输扬尘少。(2)施工扬尘;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来源于地表扰动后地面裸露产生的风力扬尘。施工扬尘与有风条件有关,根据景谷县气象条件,当地多年平均风速为0.9m/s,主导风向为西南风。扬尘污染一般发生在0.9m/s风速以上,扬尘产生量约为0.01t,设专人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降尘率可达70%,则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量约为0.003t。(3)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运行产生的废气、运输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均为动力燃料柴油和汽油燃烧后所产生,为影响空气环境的主要污染物之一,主要成分是CO、NOX和HC,排放量较小,属无组织间歇性排放,采用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废气的产生。2、施工废水;施工期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则施工废水主要有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1)设备冲洗废水;施工期间冲洗施工工具与设备时会产生一定的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约0.5m3/d,主要污染因子为SS,产生浓度约1500mg/L,项目建设期为30天,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15m3,悬浮物产生量为0.023t。(2)生活污水;施工期间,每天约有20人,均为当地村民,不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期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区食宿,用水主要为清洁用水,用水量按10L/d人计,合计用水量为0.20m3/d,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即生活污水为0.18m3/d,施工期约为1个月(30天),整个施工期废水产生量为5.4m3。项目施工区域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2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设备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3、施工期噪声;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现场搅拌机。因此,工程在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噪声源为输送泵、装载机、运输车辆、电焊机、切割机、升降机等。噪声主要影响范围在施工现场及运输路线附近,声源强度约为70~95dB(A)。4、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1)土石方;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内为已经建成建筑,不进行表土剥离,因此项目施工期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初期雨水收集池、三级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基础开挖,设备安装基础开挖,项目建设过程中直接开挖土石面积较少,项目建设期间土石方挖填达到内部平衡,无永久废弃土石方产生,无需布设弃渣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开挖土石方产生量为20m3,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回填,不产生废弃土石方。(2)建筑垃圾;项目原料堆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场等均为露天场地,施工期间主要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主要由金属边角料、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碎块、各种包装材料和其它废弃物等组成。 由于建筑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与施工水平、建筑类型等多种因素有关,项目主体建筑为框架结构建筑,参照《 (略) 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单位面积建筑废弃物产生量为:构筑物拆除工程建筑垃圾,按每方按1.51t计。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三级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和危险废物暂存间、设备安装等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体积量为20m3,折合重量约为30.2t(按1.51t/m3计)。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等,统一收集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可回收利用的按照30%计算,则可回收部分为9.06t;剩余不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砂石、石块等为21.14t,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理。(3)生活垃圾;施工期间,每天约有20人,均不在现场食宿,施工期约为1个月(30天),按每人每天产生垃圾量0.5kg计算,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0kg/d,整个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都得到妥善处理,施工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影响较小。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废气;原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刨片、刨花筛选、木屑筛选粉尘,锅炉废气和刨花干燥废气,干刨花筛选、风选和破碎粉尘,铺装成型、板坯料回收废气,热压废气,砂光、裁板粉尘。①原料刨片、刨花筛选、木屑筛选粉尘经洒水降尘、厂房遮挡后无组织排放。②锅炉废气和刨花干燥废气设置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配套排气筒排放。③干刨花筛选、风选和破碎粉尘经洒水降尘、厂房遮挡后无组织排放。④铺装成型、板坯料回收废气经厂房遮挡、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⑤热压废气经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⑥砂光、裁板粉尘经洒水降尘、厂房遮挡后无组织排放。2、废水;原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水膜除尘废水和生活污水。①初期雨水设置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②水膜除尘废水设置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水膜除尘用水。③食堂含油废水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田底肥。 3、噪声;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噪声、作业噪声。设备噪声值约为85~120dB(A)。项目设备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部,经车间建筑物隔声后,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原项目固废主要为筛选废料、锅炉房灰渣、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干刨花筛选废料、齐边板坯打散废料、锯板板材砂光裁板废料、不合格板材、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 筛选废料可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用作锅炉燃料使用;锅炉房灰渣收集后用于铺路、砖厂综合利用;旋风除尘器收集粉尘、干刨花筛选废料收集后用作锅炉燃料使用;齐边板坯打散废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锯板板材砂光裁板废料收集后用作锅炉燃料使用;不合格板材用作产品包装或作为次品出售;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2 | 景谷县威远江城区段河道清淤项目 | 景谷县威远镇景谷大桥下游50m处~景谷县文体中心新桥上游50m处、景谷县文体中心新桥下游50m处~ (略) (民利村) | 景谷 (略) | 云南 (略) | 项目名称:景谷县威远江城区段河道清淤项目 建设单位:景谷 (略) 建设地点:景谷县威远镇景谷大桥下游50m处~景谷县文体中心新桥上游50m处、景谷县文体中心新桥下游50m处~ (略) (民利村),地理坐标:1#起点东经100°42′39.590″北纬23°29′50.228″,终点东经100°42′14.308″北纬23°29′14.517″;2#起点东经100°42′13.641″北纬23°29′14.261″,终点东经100°41′20.738″北纬23°28′30.157″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范围:景谷大桥下游50m处~ (略) (民利村),清淤总长3.95km 总用地面积:*.03m2,其中:水域清淤*.93m2、临时用地20000.1m2 建设内容及规模:河道清淤45.51万m3,设置1座14000m2临时淤泥干化场 总投资及环保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6.3万元,占总投资1.63% |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土地利用保护措施 为进一步减小清淤活动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提出以下措施: ①合理进行工程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清淤活动控制在河岸两侧5m范围内。在工程清淤过程中,尽量减少和有效控制对施工区占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②清淤活动期间严格按照要求布设临时占地,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占地的范围,加强管理,不得随意破坏植被。针对占用临时用地,建设单位须尽快办理临时用地相关的手续,并且编制报批临时用地复垦方案。③清淤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播种草籽或当地树种。④及时对临时沉淀池、三级沉淀池、事故池、临时淤泥干化场进行回填复垦。 (2)生态恢复措施①清淤结束后,必须对场地内的临时设备进行移除,清除场地内的各种施工垃圾。并按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②清淤活动结束后,应根据景观相似原则,对清淤活动造成的土壤、植被和地表景观破坏进行恢复。 2、动物保护措施为进一步减缓清淤方案实施对植被、动物的影响,应采取以下环保措施:①优化施工选址,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区域,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②对项目施工人员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禁止任意践踏、破坏植被行为和一切滥砍滥伐滥采,严禁捕猎野生动物。③清淤结束后,立即着手对地表破坏区域的植被进行生态恢复,其中清淤施工期较短,要求清淤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复垦工作。④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占地范围内的植被。 3、水生生物动物保护措施 ①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下作业时间。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与维修保养,杜绝施工机械泄漏石油类物质以及建筑材料散落物等。②施工废水不允许直接排放或抛弃,应设立临时沉淀池,设专人定期清理,以减少对水质的污染。③不得随意丢弃清淤和施工废渣,要集中收集堆放,运送到指定弃方处。④建设单位应充分认识到保护鱼类资源的重要性,加强对中标单位、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水上作业之便炸鱼、电鱼、用小眼网捕捞野生鱼类,造成鱼类资源的破坏。⑤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水中施工活动对鱼类的影响。 4、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临时用地经过工程防护与植物恢复措施,其水土保持功能将逐渐发挥作用。清淤结束后及时回填,并恢复原貌。 废气 1、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河道清淤恶臭、淤泥干化场恶臭、施工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等。为进一步减小清淤活动产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及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本次环评提出以下措施:①河道清淤恶臭经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②淤泥干化场恶臭经自然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3、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进行控制后无组织排放。④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采取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进行控制后无组织排放。⑤清淤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淤泥干化场进行复垦,播种草籽或当地树种。 废水 1、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场地地势较低处必须设置1个3m3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机械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降尘。②临时淤泥干化场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末端设置1个305m3三级沉淀池,淤泥干化场渗滤水通过排水沟排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景谷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1、防治措施;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合理安排作业时序,禁止午间12:00至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③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④在清淤过程中,应及时告知附近村民,在附近村民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再进行与村庄较近清淤施工。 |
(略) 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