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 *** * 川省 (略) 市隆昌 (略) 更正公告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 川省 (略) 市 (略) (略) 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 川省 (略) 市隆昌市 | ||
代理机构 | (略)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郭先生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市 (略) 区天府大道北段 * (略) W6区 * 楼7-1- * 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采 购 人 | * 川省 (略) 市 (略) (略) | ||
采购人地址 | 隆昌市山川镇红光村3组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人 | 郭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转 * |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 * : * | ||
原公告名称 | http:/ *** * 川省 (略) 市隆昌 (略) | ||
原公告地址 | http:/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内容如下:1、取消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3条“投标人须指派专业人 (略) 实地勘测,并由采购人出具的已勘测证明文件”的要求;2、取消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5条“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已勘测证明文件。”的要求;3、招标文件第 * 章投标人须知第8.2条“投标人须指派专业人 (略) 实地勘测,并由采购人出具的已勘测证明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供 (略) 所发生的 * 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实质性要求)”变更为:“ (略) (略) 实地勘测,投 (略) 所发生的 * 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4、招标文件售卖延长至 * 日 * : *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长至 * 日 * : * (以到账时间为准):6、本项目开标时间延长至: * 日 * : * 。 * 、其他内容不变。 |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交通管理设备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
备注 |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