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略) 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厦水利〔2018〕11号)和《 (略) (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厦水利规〔2020〕1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 (略) (略) 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线索。
(略) 室:水资源与水 (略)
联系方式:0592-*
邮箱:*@*ttp://**
地址: (略) (略) (略) 216号水利大厦808室
公告项目名单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生产建设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报备材料链接 | 备 注 |
1 | 沈海高速杏林互通及接线工程( (略) -国道324复线段) | 建设单位: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建单位: (略) 桥 (略) | 2024.9.13 | 分期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