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批准《 (略) *城LNG气化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东 (略) 14号广丰大厦七楼,邮编:*
联系电话:0660-*
传 真:06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城LNG气化站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东海街道东海镇经济开发 (略) 末端南侧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城LNG气化站项目建设地 (略) (略) 东海街道东海镇经济开发 (略) 末端南侧(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7′26.973″,北纬22°52′58.677″),总占地面积*.8平方米,主要 (略) 城区居民。项目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生产区):包括储罐区、气化装置区、卸车区、放散区等,其中储罐区位于生产区南侧居中位置,拟布置3台全容积100m3的LNG立式储罐、1台储罐自增压器,气化装置区位于储罐区南侧,拟布置6台空温式气化器、1 台 BOG加热器、1台EAG加热器,卸车区位于储罐区西北侧,拟布置2台卸车增压撬,放散区位于储罐区西南侧(站区西南角),拟布置1座放散塔;(2)辅助工程(办公区),拟建设1栋4层办公室,建筑面积 1066.24m2;(3)消防工程:拟建设2个半地下消防水池,合计1300m3;(4)应急工程:拟建设1个400m3水封应急水池、1个500m3事故应急池,储罐区围堰(长50m,宽22.3m,高0.4m,总容积446m3,有效容积350m3),雨水阀门、应急阀门,消防栓等;以及环保、公用等配套工程。项目拟定员工人数39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330天,三班制,每班8h,即每天24h。项目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等,不得外排;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遮蔽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施工废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时分类清理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不能回填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处理,切实维护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略) (略)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经沉淀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BOG废气(闪蒸汽)回收后接入下游供气管道,不外排,EAG废气(放空天然气)通过15m高的放散塔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01-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的要求;检修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做好固定设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冷却水池 (略) 回收处理;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