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略) 受榆中县文体广 (略) 的委托,就“榆中县体育馆维修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榆中县体育馆维修项目
1.2、项目地点:榆中县体育馆
1.3、工程规模:
(1)维修体育馆设计内容:拆除并干挂铝塑板外墙面面积220.0平方米,拆除重做铝塑板外墙面面积50.0平方米,更换铝合金玻璃门45.47平方米,拆除重做混凝土散水面积272.77平方米,拆除重做花岗岩面层台阶9.23平方米,重刷乳胶漆外墙面面积368.0平方米,修复更换外墙保温层面积30.0平方米,拆除新做金属踢脚线长度370.0米,重刷乳胶漆内墙面面积55.0平方米,重刷乳胶漆顶棚面积30.16平方米,更换破损玻璃面积5.0平方米,室外台阶拆除原铺花岗岩面层面积12.0平方米,更换外墙损坏壁灯6个。
(2)室外工程维修设计内容:拆 (略) 面积243.9平方米,拆 (略) 及挡墙面积297.6平方米,拆除重铺原有花岗岩面层台阶1座(65.1平方米),补配新铺花岗岩面层台阶踏步面积10.0平方米,重贴原有黑色大理石面层矮柱及挡坎面积15.0平方米,拆除重做混 (略) 面面积175.0平方米,拆除更换300mm双壁波纹管排水管长度30.0平方米,拆除重做混 (略) 面面积36.45平方米。
1.4、项目总投资:59.(略)元
1.5、资金来源:体育彩票公益金
1.6、计划总工期:1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5月10日
1.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提供类似施工单项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其中:
(5)、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书);。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落实的政策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投标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逐页加盖公章后前往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待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
(3)文件费: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上午14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 (略) 会议室( (略) 榆中县城关镇 (略) 13号楼旁小二层办公楼);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中县文体广 (略)
地址: (略) 榆中 (略) 65号
联系人:水涛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 (略)
地址: (略) 榆中县城关镇 (略) 13号楼旁小二层办公楼
联系人:卢怡霖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