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巴楚县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三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巴楚县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改项目[2023]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项目法人代表为艾尼·吐尔洪,招标人为巴楚县水利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巴楚县境内;2.项目规模:近年来巴楚县地下水位埋深整体呈上升趋势,仅2023年就上升0.62米,地下水位上升加重了巴楚县灌区盐渍化危害,严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作为自治区盐碱地综合治理试点,地下水调控及微咸水利用是重要治理措施之一,为了科学合理利用微咸水、降低地下水水位,减少次生盐渍化(地下水位埋深≤3米)区域面积,改善地下水浅埋区农业生产条件,计划通过关停并置换机井152眼,设置152眼应急排水减灾井,配套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并通过安装井电双控设备及时监测,当地下水位降至3~6米合理区间时停止排水,以实现准确计量及合理调控地下水位的目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及凿井施工*级(含*级、三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略) 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5)投标企业及人员须 (略) 场监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 (略) 场监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本次招标限制列 (略) 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经营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监督部门:巴楚县水利局;监督电话:0998-*。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根据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规定的时间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巴楚县水利管理站;地址:巴楚县迎宾路人力资源大厦3楼;联系人:白工;电话:0998-*;传真:0998-*;电子邮箱:*@*q.com;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泰 (略) ;地址: (略) 多来特巴格乡金龙梦想花苑;联系人:罗工;电话:*;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