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7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克拉玛依宝 (略) 危废暂存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 白碱滩区 | 克拉玛依宝 (略) | 乌鲁木齐天辰 (略) | 一、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克拉玛依宝 (略) 厂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总占地面积225m2。设置7个贮存区,分别是废液压油暂存区(20m2,年储存量10吨)、废乳化液暂存区(20m2,年储存量20吨)、废油漆渣(水性漆)暂存区(100m2,年储存量40吨)、废活性炭暂存区(5m2,年储存量1.5吨)、废液压油桶暂存区(5m2,年储存量2吨)、废螺纹脂桶暂存区(5m2,年储存量2吨)、废稀释剂桶暂存区(5m2,年储存量0.5吨)。设置导流槽和收集池(20m3)等配套设施。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落实危废贮存场所建设要求。本项目对危废间内地面、导流槽、墙裙、围堰均采取防渗、防腐措施,暂存区均设置高20cm围堰。项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贮存、防渗、防腐建设要求;设置符合《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GB15562.2)要求的警示标志。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废液压油、废乳化液使用加盖桶密闭收集,废油漆渣、废活性炭使用包装袋密封收集,废桶均加盖密闭,危废暂存间设置废气负压系统,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暂存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拉运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