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铭跃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铭跃 (略) 新建使用II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现场探伤项目 | 天津铭跃 (略) | 非固定场所使用 在津南区小站镇黄台工业园爱尔泰克大街1号厂区南侧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厂区办公楼二楼设置1间洗片室。 | 天津中环宏泽 (略) | 公司购置3台X射线探伤机,型号分别为:XXG-2005型X射线探伤机(定向,最大管电压200kV,最大管电流5mA)、XXG-2505C型X射线探伤机(定向,最大管电压250kV,最大管电流5mA)及DGT-XXH-3505型X射线探伤机(定向,350kV,最大管电流5mA),开展现场X射线无损检测工作。 | 建设单位不在居住区、行政办公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开展现场探伤工作,进行现场探伤的场所一般为*地平台建造场地、海上平台等非固定场所,且计划安排在人员居留较少的时间段,正常情况下周边公众成员较少,在进行现场探伤过程中,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警戒绳、警示灯及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并安排1名辐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安全和警戒等工作,以减少对周围公众成员的辐射影响。 现场探伤时,公司拟于在控制区边界设置警戒绳,并悬挂清晰可见的红色“禁止进入X射线区”的警告牌;在监督区边界设置警戒绳,并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警告牌;在监督区边界设两人警戒巡逻;保证禁止人员进入控制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监督区,防止公众人员在监督区边界停留等。 | (报告书填写) | 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