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必姆镇王村 (略) (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水毁挡墙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山县必姆镇王村 (略) (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水毁挡墙修复工程已由玉发改审字【2022】640 号、玉交字【2022】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山县必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报价承诺法形式确定中标人,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玉山县必姆镇王村 (略) (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水毁挡墙修复工程;
2.2、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玉山县必姆镇王村 (略) (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
2.3、招标规模: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计划总投资 |
玉山县必姆镇王村 (略) (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水毁挡墙修复工程 | 浇筑片石混凝土挡墙长148米、高5米、厚1.68米,浆砌片石挡墙长575米、高3.5米、厚1.14米。 | *元 |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个月。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分项负责人、其他要求等见附录1至附录7。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且截止至发布招标公告前一日24时00分,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进行信用等级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 (略) (略) 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至2022年 10 月 9 日23时59分,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工程子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3 投标文件密封形式采用单信封。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类别仅需制作1份。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开标
4.1、开标时间:2022年10 月 12 日 9:30
4.2、开标地点: (略) (略) 玉山中心
4.3、开标程序
1、公布所有投标单位名单(包含序号、单位名称、文件递交情况),有不符合的进行标书撤销;
2、针对所有有效投标单位(已递交文件投标单位)进行随机编号;
3、对已随机编号的单位,进行系统随机抽取,系统抽取15名投标单位为备选投标人;
4、对已抽取的15家备选投标单位进行(1—15)号随机编号;
5、项目业主对15家备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等审查;
6、将所有审查合格的备选投标单位号码球入机待摇,通过线下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1名中标人;
7、当报名单位满足3家以上且15家(含15家)以下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企业名单,由项目业主对备选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等审查,有效的备选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招标。
8、本项目执行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标及评标。
9、项目发包全程大厅直播和现场监控。
5.其他
5.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元,招标要约价为*元。投标人报价必须响应招标要约价,高于或低于招标要约价的,为无效投标。
5.2、报名方式:本 (略) (略) (略) 站进行公告,有意向的企业可在2022年 10 月 10 日 9:00 分2022年 10 月 12 日 9 : 00 分前,进 (略) (http://**)网站中的“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项目入口”端口持原有CA锁线上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
5.3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1、本 (略) (略) (略) 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可自行进 (略) 投标,若有相关补充通知会 (略) 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限额开标 (略) 址(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http://**
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发包当月前(不含发包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委托书上必须书写委托人电话号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附录4)【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维码可查询的电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发包当月前(不含发包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6、拟派本工程分项负责人要求详见附录5【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加盖公章;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发包当月前(不含发包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2、3.5和3.6的要求,投标人 (略) 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企业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必须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要求上传的扫描件未上传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企业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9、本公告中所有要求提供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为江西省 (略) Web端提供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提供二维码可查询加盖公章),外省投标人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带二维码可查询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查验链接无效的情形。
6、其他说明:
1、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价10%上交。
2、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发包人与中选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3、中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选价,中选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注:因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评标。中标公示期间,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带齐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业主单位进行比对。以上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直接做废标处理,报上级行业监督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山县必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江西银信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女士
联 系 电 话:*
招投标监管机构:
经办人:
负责人: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 (略) -交易主体-企业信息公示-交通施工单位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并可查询相关信息的企业;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 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投标人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 (略) 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65周岁及以下; 3、应是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含)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企业在职在岗员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连续有效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书及未到期的劳务合同。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总工 | 1名 | 1、 (略) 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含)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企业在职在岗员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连续有效的证明材料。年龄65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书及未到期的劳务合同。 |
附录6
诚信招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玉山县必姆镇王村至东坑公路(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水毁挡墙修复工程招标的投标。
二、开标时所提供的一切投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未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未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未让他人挂靠投标,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利益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承诺中标后不转包及违法分包。
七、承诺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以当地相关管理规定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八、承诺中标后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保证金。
九、承诺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犯罪行为。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录7
承诺报价书
(发包单位):
1. (略) 上发布的工程的发包公告,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发包公告、发包细则后,响应发包单位的承诺报价。
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包干价完成本次发包范围的全部工作。
2.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选价同贵方签订施工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选并选择其它中选单位。
3.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按照发包公告和中选通知书及本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并承诺在工程施工中忠实履行合同。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期:2022年 月 日
工程量清单 | |||||||||
标段: 玉山县必姆镇王村 (略) (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水毁挡墙修复工程 |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100章 总则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101 | 通则 | ||||||||
101-1 | 保险费 | ||||||||
-a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 总额 | 1.000 | 7194.00 | 7194.00 | ||||
-b |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 | 总额 | 1.000 | 3000.00 | 3000.00 | ||||
102 | 工程管理 | ||||||||
102-1 | 竣工文件 | 总额 | 1.000 | 3000.00 | 3000.00 | ||||
102-2 | 施工环保费 | 总额 | 1.000 | 4873.00 | 4873.00 | ||||
102-3 | 安全生产费 | 总额 | 1.000 | *.00 | *.00 | ||||
清单 第 100 章合计 人民币 | *.00 | ||||||||
工程量清单 | |||||||||
标段: 玉山县必姆镇王村 (略) (王村东坑口-坳村坑坞段)水毁挡墙修复工程 |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清单 第200章 路基 | |||||||||
子目号 | 子 目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
203 | (略) 基 | ||||||||
203-1 | 路基挖方 | ||||||||
-a | 挖土方 | m3 | 4808.800 | 16.94 | *.00 | ||||
209 | 挡土墙 | ||||||||
209-1 | 垫层 | m3 | 3768.570 | 63.18 | *.00 | ||||
209-2 | 基础 | ||||||||
-a | 浆砌片(块)石基础 | m3 | 231.800 | 443.27 | *.00 | ||||
209-3 | 砌体挡土墙 | ||||||||
-a | 浆砌片(块)石 | m3 | 1275.900 | 512.47 | *.00 | ||||
209-5 | 混凝土挡土墙 | ||||||||
-a | 混凝土 | m3 | 1954.200 | 696.15 | *.00 | ||||
清单 第 200 章合计 人民币 | *.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