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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凤发改字〔2024)145号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凤凰县千工坪镇黄沙坪村后盾单位帮扶
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凤凰县千工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凤凰县千工坪镇黄沙坪村后盾
单位帮扶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意实施
凤凰县千工坪镇黄沙坪村后盾单位帮扶资金项目,该项目已在湖
南省投资 (略) 审批,项目代
码:2404-*-04-05-*。
二、建设地点:凤凰县千工坪镇黄沙坪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饮水项目:打水井2个,改建
蓄水池一座13.5立方米;2.新建水井截水墙长28米,维修水管
长75米;3.新建灌溉水渠二组长930米、四组长750米;4.新
建水库护堤长25米;5.修建人行道二组长30米,宽1米、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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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70米,宽1.2米、四组长230米,宽1.2米;6.二组修建拦
河坝长12米,宽4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89.*元,资
金来源为后盾单位帮扶资金。
五、项目法人及工期:该项目法人为凤凰县千工坪镇人民政
府,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筹资和建设,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项目建设中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劳动卫生、安全
等方面的内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七、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
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抓紧做好下一步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专此批复。
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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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
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
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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