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第三中学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变更:第一、原招标文件1.4.5计划工期中:“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4月30日”;现变更为:“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4月30日”。第二、 (略) 分 招标文件中9.1.1施工合同应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示范文本,其中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相关内容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在 *** .1说明事项补充以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年;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 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场外装饰1年。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第三、原招标文件中9.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中:剩余5%待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应理解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经确认无质量问题结清尾款。第四、本项目原定于2022年06月01日14:30开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5月31日17:00时前。现延期至2022年06月07日09:30开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6日17:00时前。第五、特别提醒: 1、请各投标人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答疑文件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未及时下载答疑文件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2、本说明文件为招标文 (略) 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说明文件 (略) ,以本说明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