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荐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通知》(东扶组﹝ * ﹞ * 号)通知要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拟推荐的4个先进集体和3位 (略) 公示。名单如下:
* 、先进集体
1.县:互助县人民政府
2.县直机关:互助 (略)
3.乡镇:互助县 * 峰镇人民政府
4.村:互助县 * 十镇班彦村
* 、先进个人
1. (略)
代朝艳互助县哈拉直沟乡党委书记
2. (略) 门工作人员
①保积英互助 (略) 副局长
②李登胜互助 (略) 财务办主任
* 、公示时间
* 日— * 日
* 、有关事项
若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受理电话: * — ***
电子邮箱: *** @qq.com
(略) 扶贫开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