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略) (略) 品质提升 项 (略) 建 (略) 承建。现 (略) 建 (略) 建瓯分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 临电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略) 品质提升项目 。
专业分包工程: 临电工程 。
1.2 建设地点: (略) 下水南 。
1.3 项目建设规模: (略) (略) 品质提升项目-朱子公园,基地总面积为38113平方米,其中湖面面积11120平方米,项目包括园路工程、广场工程、景亭工程、廊架工程、景墙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附属设备等; (略) (略) 品质提升项目-文旅演艺活动中心,用地14951.43平方米,建筑共4层,总建筑高度22.29米,总建筑面积17374.5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388.19平方米,地下6986.4平方米,主要功能包含演艺中心、美术馆、文化馆、非遗展示中心和朱子文化广场等 。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略) (略) 品质提升项目临电工程,按**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方要求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完成以下内容:从市政电网到施工场地临时变压器的临时供电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报建报批,施工占用绿地道路的施工许可证,路面开挖及修复,临时用电施工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等,通电及竣工验收后的运行维护供电线路,设备等等 。
1.5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3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3月31日;专业分包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
1.6 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若由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以更高的标准为准;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市级标化工地;
(3)其他要求: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 临时用电 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5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3 年及以上。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 的 临时用电 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年2月4日17时05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 (略) 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环西街下水南品质提升项目项目经理部(地址: (略) 下水南)
联系人:叶善娟(邮箱:*@*q.com、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