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报送的《 (略) 石灰石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通信地址: (略) 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略) 石灰石深加工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石井镇祖师村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鑫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拟投资400 (略) (略) 娄星区石井镇祖师村,租赁新民洗煤厂现有厂房建设 (略) 石灰石深加工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000m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以及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设后,将年产6万吨石灰石微颗粒。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施工期短,施工内容少,故本环评不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要求企业严格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期作业,做好扬尘、噪声控制,规范建筑垃圾的处置。 二、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堆场粉尘、装卸粉尘、筛分、研磨粉尘、储罐粉尘和车辆运输扬尘。筛分、研磨粉尘、烘干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堆场粉尘、装卸粉尘通过采取密闭措施,安装雾化喷淋装置进行除尘;储罐粉尘通过在罐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入场处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道路洒水降尘。 2、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是员工生活用水、喷淋抑尘用水和车辆清洗用水。喷淋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消耗,不外排。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和车辆清洗,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生产区封闭隔声,选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优化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以及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作为成品外售;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于垃圾桶暂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