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4日,西 (略) (略) 危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组织生 (略) 门负责人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批那曲市段)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验收。与会人员听取了相关单位对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批那曲市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核了有关技术资料,并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本项目环评批复和工程实际,形成验收意见,同意提前实施“十三五”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第一批那曲市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