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万吨高性能混凝土用砂石骨料项目(EPC)
发布时间:2023-06-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1 建设地点: (略) 江津区油溪镇丹凤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 (略) 江津区油溪镇丹凤社区冀东水泥 (略) 厂区内空地(有土地权属),在公司自有工业场地建设一条高性能混凝土用骨料生产线,包括骨料中间储存及输送、骨料一次筛分及输送、骨料二次破碎及输送、骨料二次筛分及输送、骨料储存及发运、空压机站及辅助生产车间、智能发运系统、电气通讯工程、总图工程等,产品分别为:5~10mm骨料、10~25mm骨料、0-5mm普通砂。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96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所必须的从方案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二次破碎设备利旧从冀东 (略) 厂内的拆除、运输及项目现场的安装维护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环保设施、绿化、质量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试运行及试生产阶段消缺和性能测试;配合竣工环保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专业设备材料的交货时限为90日历天(供货顺序须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并保证在招标人需要时及时提供技术配合资料)。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材行业工程设计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级资质;
(2)施工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人不得再组成其他联合体或单独投标。
招标人: | 冀东水泥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江津区油溪镇丹凤社区 | 地址: | (略) 合川区南津街文峰东城 |
联系人: | 曾老师 | 联系人: | 王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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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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