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清流县“智慧长校”文化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智慧长校”文化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的建设,对于 (略) 络经济,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助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地点: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增3D 投影、线上浏览等数字化功能。对全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籍、方言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采集,包括数字乐曲音视频资源、非遗项目音视频资源以及不可移动文物、古籍的二维、三维采集数字资源等。开发“智慧长校”小程序打造为具备有声导览地图、水果地图、在线景点讲解等功能。并建设长校古韵村史馆,通过声电光影技术带领游客沉浸式浏览千年古村。配 (略) ,智慧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预算投入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