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枣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三分厂生猪养殖年存栏0.3万头母猪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河北 (略)
地理位置: (略) 枣强县
说明:
关于 (略) 第三分厂生猪养殖年存栏0.3万头母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2023年8月29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 (略) 在枣强县组织召开了枣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三分厂生猪养殖年存栏0.3万头母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与会人员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一致认为:枣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三分厂生猪养殖年存栏0.3万头母猪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枣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三分厂生猪养殖年存栏0.3万头母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枣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三分厂生猪养殖年存栏0.3万头母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枣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三分厂生猪养殖年存栏0.3万头母猪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略) 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26日
受理电话:*
地址: (略) 枣强县王均乡人民政府南侧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