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勐腊县 (略) 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5月16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建设项目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91-*
通讯地址:勐腊县勐 (略) 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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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勐腊县 (略) 有机肥项目 |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满镇一分厂三队 | 勐腊县 (略) | 西双版 (略) | 项目总用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 1675m’,其中:厂房1400m2、综合楼 275m"(功能布局:茶室接待室、办公室、职工宿舍2间、厨房、餐厅、洗浴室、更衣室、监控室、门卫室)、道路硬化及停车场、绿化工程,设1条年产*t有机肥料生产线 | 废水:①生活污水: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5m3的化粪池(三段式)处理后用于周边园地补水。②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严格执行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厂房外配套设置雨水沟,对厂房外雨水进行导流,严禁其进入厂房。 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废气中的主污染物要为颗粒物、硫化氢、氨。破碎、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废气与发酵尾气经除臭装置“生物除臭法”废气一同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DA001)。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筛分破碎工段未被集气罩收的废气及发酵工段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发酵尾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氨、硫化氢。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减振、风机消音外壳、厂房隔声。固体废物:①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可作为有机肥料原料使用。②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清运至勐满农场一分厂垃圾收集点处理。③破损的袋子与生活垃圾一同清运至勐满农场一分厂垃圾收集点处理。④隔油池油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⑤项目化粪池生产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采取吸粪车清运处理 |
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