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8月31日,平阳县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 394-2007)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该建设项目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建设项目位于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实施范围为DXY0+000~DXY0+121.6 段,总长度约121.6m,采用钢筋砼C30轻型空箱式结构型式, (略) 面高程10.50m,挡浪墙顶高程11.30m,其中DXY0+000~DXY0+041.6段:与上游显桥水闸右岸翼墙衔接,河道宽度由49.0m逐渐拓宽至满足规划要求60.0m,堤防长度约41.6m;DXY0+041.6~DXY0+121.6段:为直线布置,与带溪左岸基本平行,河道宽度以左岸为基准按满足规划要求60.0m控制,堤防长度约80.0m。项目建成后与正在实施的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防洪工程堤防和带溪左岸显桥段防洪堤及带溪下游显桥水闸新闸形成闭合结合,使区域防洪能力近期达到10年一遇。
2019年3月28日,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平发改投资[2019]48号);项目于2019年3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4月30日, (略) 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审查通过《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平环建[2019]57号);2019年3月28日,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平发改投资[2019]24号);2019年5月15日,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平发改投资[2019]48号);2019年5月21日,平阳县 (略) 对《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登记表》进行了登记备案(浙平水保登[2019]4号)。
项目于2020年3月20日开工。于2021年10月25日完工。项目工程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了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编号为:PYST-DXYABHD)。项目2022年8月26日通过工程水土保持竣工验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调查报告。目前,本项目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1708.*元,实际投资1595.*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63%。
(三)验收范围
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堤防型式推荐采用轻型空箱式结构型式, (略) 面高程10.50m,挡浪墙顶高程11.30m,河底高程取规划0.00m,其他实际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施工期
(一)生态影响
建设过程中涉及到一定量的土方开挖等工程活动,会对本项目涉及范围内的水士保护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已落实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且该项目于2022年8月26日通过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二)污染影响
本项目施工现场依托显桥村已有生活设施处理后排入水头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排放,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建设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清洗用水;在施工现场设置了围栏,施工机械和汽车运输时所排放的废气,主要对作业点周 (略) 线两侧局部范围产生一定影响;以及施工及装卸车辆造成的扬尘,对其进行洒水抑尘,加强车辆维护保养;控制合理制施工时间段,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应尽量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物料运输应安排在昼间进行,运输过程经过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采取缓速、禁鸣等措施;本项目余方全部运至平阳县胜利村处置;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社会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适当占用一定土地,不涉及移民安置,工程施工工程量不大,施工人数不多,对社会环境影响小,施工过程得到了周边居民的谅解,未有投诉情况发生。
2、运营期
(一)社会影响
项目在施工运行中严格按照规划红线范围进行,不非法占用土地,不造成附近土地破坏。
(二)环境影响
a、水环境影响调查
根据2022年08月16日对带溪河道(显桥下)处进行地表水监测,可知pH、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氨氮、石油类、总磷、锌、铅、六价铬、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标准;因此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已发挥作用,保护和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
b、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项目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c、声环境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d、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对环境无影响。
四、调查结论
带溪右岸闭合堤工程(一期)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其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验收。
十三、后续建议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加强河道两岸居民的管理,避免生活垃圾等在河道两岸堆放,影响周边景观和生态环境。
(三)加强项目周边绿化养护。
十四、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平阳县 (略)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