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内信息化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公告
(略) (略) 内信息化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4、财库【2014】68号文件《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重要提示:以上所有要求均提供扫描件,扫描件应保持清晰,其中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在中标结果确定后,中标企业按要求向招标(采购)人提供与扫描件一致的证书原件。
四、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略) 信息科
3.方式:线下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邮箱:*@*63.com
3、会议地点: (略) (略) 会议室
六、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七、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1、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需方指定、运费由供方承担;
2、付款方式:双方商谈。
3、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质保期:三年;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
八、采购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采购人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询价小组要求被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文件应当通过电子邮箱发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十一、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 (略) (略)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379-*
地 址: (略) (略) 城关 (略) 丰泽园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