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财农〔2023〕168号),《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东农便签〔2024〕39号),《 (略) 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东财农〔2024〕65号),《东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东农便签〔2024〕89号)要求,发挥东川区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示范发展带动作用,结合东川区实际,2024年计划扶持3个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具体评定补助程序参考《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
一、申报材料
(一)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社会信用代码证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家庭农场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照片(电子照片)。
三、申报方式
个人申报或者乡镇(街道)推荐,将申报材料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份,直接报送到区农经站或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成PD (略) 发送到东川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7日17:30。联系人:田友英、张玉兰,联系电话:*,邮箱:*@*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2.2024年东川区中央扶持家庭农场补助资金申报表
(略) 东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东川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