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8月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8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城区排涝通道提升改造项目(宏图大道排水通道(排水沟)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城区排涝通道提升改造项目(宏图大道排水通道(排水沟)新建工程) | (略) 石拐区喜桂图新区留宝窑子沟支沟壕赖沟 | (略) 石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蒙古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全长916.517米的排洪沟。排洪沟形式采用梯形断面,两侧采用仰斜式混凝土挡土墙,挡土墙上设置2排泄水孔,底板采用厚25cm 的C30 抗渗混凝土,垫层采用厚10cm 的C15 混凝土。项目不设施工营地,不设弃土场、拌合场、预制场等材料加工场地。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采取的主要抑尘措施包括: ①减少露天堆放,如确需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或运到指定地点,减少扬尘影响;对施工工作面及堆场实施洒水降尘,保证一定的含水量;②限制车 (略) 面清洁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装卸建筑材料时,尤其针对土方运输车辆,须采用封闭运输;对施工场地 (略) 每天洒水抑尘作业。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确保施工期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平均约20人,施工期2个月,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居民房屋,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依托纳入当地居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全 (略) 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时间避开汛期,施工期河道处于干涸状态,不会因施工产生的扰动影响下游地表水体。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 本工程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区域,通过加强管理,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施工机械进行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鸣笛,设置减速标识等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影响。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通过采取以上等措施,可确保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标准限值。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t,依托租赁房屋现有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本工程产生的土方首先回填,不能回填的应由专业运输车辆每日及时清运,弃土产生总量为*m3。弃土用于宏图大 (略) (略) 基填筑。其余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砼、废砖石等,对具有回收价值的如废铁、废钢筋、废木料等外售;对碎石等可重复利用的就地利用;对其他不具备外售、回用等价值的建筑垃圾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9号)执行,运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随意弃置。 (1)优化临时占地的选址,尽量选择裸地,釆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小对植被占用的影响。 (2)制定合理的施工工期,避开雨季汛期。对土建施工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的措施,避免由于风、雨天气可能造成的风蚀和水蚀。 (3)合理组织施工,尽量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且应画出施工红线,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土方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的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 (4)施工时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工人活动区域,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严禁将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直接排入附近河道。 (5)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以免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采用表土(熟土)剥离保存、 (略) 、运输车辆加盖篷布、 (略) 洒水抑尘等临时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6)临时占地利用完毕后进行植被恢复,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种、草种应以选择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草种为主,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