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物配租对象申购公租房(共有产权)流程, 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3日,修文县共有1户实物配租对象提交《修文县实物配租户购买公租房申请书》,经申请对象承租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及申请人户籍管理所在村居、乡镇初审,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复审,本批次符合共有产权购买公租房资格对象共1户,现予以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对象可于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县住保中心领取《准购证》,申请人可持《准购证》在有效期内到指定地点办理共有产权手续。
公示期: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8日,共5天。
举报电话:0851-*、*
联系人:何 姗、罗 娟
附件:2024年第五批实物配租对象申请公租房共有产权资格审核合格表
修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修文县2024年第五批实物配租对象申请公租房共有产权资格审核公示表 | |||||||||
修文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2024/5/24 | ||||||||
序号 | 申报单位 | 所属居委会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承租房源 | 家庭人口 | 租金缴纳至 | 自有私房情况 | 备注 |
1 | 龙场街道办 | 龙岗居委会 | 叶春红 | *********1286 | 栖凤苑6-1-3-6 | 1 | 2024年2季度 | 在修文县内无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