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中心幼儿园关于教玩具、图书购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示
2024年12月2日,我单位成立了履约验收小组对莺歌海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图书购置项目组织履约验收,根据采购合同书的约定,对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付的项目,组织履约验收小组人员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和采购项目合同的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并严格落实海南省财政厅印发的琼财采规{2023}16号文《海南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验收结果情况公示如下:
1.验收情况说明:经验收小组成员现场验收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货物,货物内容、名称、规格型号、配置的技术参数、数量、与询价文件及合同文件各项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保持一致。
2.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3.验收结论:合格。(具体详情详见附件项目验收单)。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自发布公告起一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我单位及时反馈,联系人:陈园长,联系电话: *)
附件:乐东县莺歌海镇中心幼儿园教玩具、图书购置项目验货验收单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