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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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购置燃气锅炉(御公馆)项目 | 金杰(天津) (略) | (略) 武清区王庆坨镇津同公路南侧 | 天津绿水 (略) | 为了满足御公馆小区供暖需求,为小区提供清洁、稳定热源,金杰(天津) (略) 投资400万元建设购置燃气锅炉(御公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购置1台2.8MW冷凝式常压锅炉(内含低氮燃烧器)和1台2.1MW津巨能(内含低氮燃烧器)(合计4.9MW)及配件,为御公馆1-5号居民楼提供供热服务。 | (1)废气:2台合计4.9MW燃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器,燃气锅炉集中通过一根7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锅炉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排放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相关要求。 (2)废水:营运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与锅炉排浓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一并委托天津 (略) (王庆坨工贸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预测分析,本项目委外废水中各污染因子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鼓风机、水泵、辅助风机设备等,均位于封闭锅炉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垫片、消声器、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分析,厂界外1m处主要设备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软水处理装置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袋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得到有效治理,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 | 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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