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 普 (略) 将于2023年5月23日10时至2023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普陀区中山北路2185弄23号504室房屋(房地产权证号:普*),建筑面积:32.07平方米;房屋类型:新工房2;核准日期:2001年6月2日。
土地宗地号:普陀区石泉路街道94坊33丘(2);土地权属性质:国有;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期限:未登记。
协议价:271万元;
起拍价:190万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5月23日10时至2023年5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回原支付账户。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2、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3、拍卖成交确认后, (略) 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4、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及时向商品住房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情况通知书,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 (略) 提交, (略) 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七、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3年6月9日16 (略) 账户。
八、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原权利人、买受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十一、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须于2023年5月17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薛先生(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 (略) 黄浦区中华路567号18楼E座
举报监督电话:021-*
(略) 普 (略)
2023年4月7日
拍卖标的物调查表
(2023)沪0107执恢168号
拍品名称 | (略) 普陀区中山北路2185弄23号504室房屋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地产登记簿。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刘某 | |
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该房屋截止2023年3月30日有人占用。 |
钥匙 | 无 | |
户口 | 截止2023年3月30日有户口登记信息。 | |
欠费情况 | 截止2023年3月30日,该房屋物业欠费约2247.8元,25.6/月;水费、电费、燃气费暂无欠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所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 |
所有权来源 | 房改售房 | |
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 | 1、 (略) 普 (略) 查封; (略) 闵 (略) 查封; (略) 黄 (略) 查封; 2、抵押权人:中国对外 (略) ,债权数额:65万元,期限:2018-10-29至2021-10-29。 | |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1、房屋权属状况: (略) 普陀区中山北路2185弄23号504室房屋,建筑面积:32.07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普*,房屋类型:新工房2,房屋结构:混合1,所有权来源:房改售房,总层数:6层,竣工日期:1988年,核准日期:2001年6月2日。 2、土地权属状况: 土地宗地号:普陀区石泉路街道94坊33丘(2),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571.4平方米, 使用期限:未登记。 3、四至情况: 东至小区道路,南至中山北路,西至岚皋路,北邻小区 4、特殊说明: (1)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略) 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维修基金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 (略) 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空调维修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2)如有违法搭建,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相关拆除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标的内的可移动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4)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格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拍卖标的税收和费用、各类欠费以及户籍、工商注册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财税、不动产登记、公安、公共服务等相关职能部门 (略) 了解核实,公告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6)该标的截止2023年3月30日有人占用。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