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研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酒店配套锅炉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昆山 (略)
1、 说明
苏州 (略) 受昆山 (略) 委托完成了对“昆山 (略) 酒店配套锅炉项目重新报批”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昆山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昆山 (略) 和苏州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昆山 (略) 和苏州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昆山 (略) 酒店配套锅炉项目重新报批”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昆山 (略) 酒店配套锅炉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昆山 (略) 酒店配套锅炉项目重新报批
(2)项目地点: (略) (略) 淀山 (略) 999号
(3)项目所属行业: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4)项目内容:
昆山 (略) 成立于2013年1月,昆山 (略) 研祥淀山湖产业基地项 (略) 淀山 (略) 南侧、淀山湖东侧。
2013年2月, (略) 国土资源局对该地块进行挂牌出让,经过竞拍,由昆山 (略) 取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住宅用地(其中商业、商务占地不低于总用地的40%,且建筑面积(不含地下)不低于地上计容面积的60%.住宅用地面积不高于200亩)。项目总投资17.2亿元,总用地面积*.66m2、总建筑面积*m2,其中商业*m2(酒店*m2,配套商业7000m2),商务*m2(办公商务*m2,社区综合服务800m2,物业管理及业委会办公700m2);住宅*m2。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 (略) 环保局的批复(昆环建(2013)1671号)。
该项目于2013年7月11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昆发改投[2013]445号)。
目前商务、地块内河道东侧的住宅已交付使用,商业在建(主体建筑已建成),地块内河道西侧的住宅待建。
原项目酒店中明确配套建设锅炉房一个,位于酒店地下一层,安装额定功率1.74MW天然气锅炉3台,两用一备,年用天然气量*m3,产生的废气经过1个15m高排气筒排,该锅炉尚未安装。
现根据实际需要,企业需要把锅炉调整为单台额定功率为2.8MW低氮承压热水锅炉3台,锅炉型号均为WNS2.8-1.0/95/70-Y(Q),两用一备,其中两台常用为天燃气锅炉,一台备用为气油两用锅炉(油为备用),年用天然气81.*m3。
本项目的变动属于重大变动,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要求:涉及重大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变动内容开工建设前,向现有审批权限的环评文件审批部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对于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拟重新报批时对照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在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该项目原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要求不得擅自降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四十四、房地产业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原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涉及名录内的环境敏感区,不纳入环评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修订)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因此本次对昆山 (略) 酒店配套锅炉项目进行重新报批,受昆山 (略) 的委托,我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结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苏省、 (略) 的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项目投产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昆山 (略)
联系人:何经理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淀山 (略) 999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联系人:周志国
地址: (略) 高新 (略) 198号安达科技园6幢4层北排6006、6015室
E-mail:*@*q.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