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二期林前路及区间五路工程 |
| (略) 柘荣县柘荣县砚山洋山海协作示范园 | | 19709.15 |
| 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陈家赞 |
| 1992.62 | | 7 |
| 2022-02-04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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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路线全长1.02km,其中林前路(K0+000~K0+305、K0+780~K0+884)长0.409km,标准道路宽16m,区间五路(QK0+000~QK0+539.821)长0.54km,标准道路宽8m,过渡段(K0+884~K0+955.115)长0.071km,标准道路宽8m,设计时速20km/h,污水提升泵站至污水处理厂段管长0.41km(含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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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1)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每个标段至少自备1 台洒水车,除下雨天外,一般每天可洒水二次,上午下午各一次,但在干燥炎热的夏季或大风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2)在道路临近居民区施工时设置施工屏障;(3)建设单位应尽可能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1)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借住在周边社区,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周边社区、村庄的污水排放系统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泥浆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排放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禁止随意丢弃。运营期: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道路沿线过往行人产生的垃圾以及道路养护、维修产生的垃圾或其它废旧材料。路政管理部门定期对路面进行保洁工作,在红绿灯路口段附近设置明显的标志牌,禁止过往车辆随意丢杂物,固体 (略) 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1)施工工艺应选择低噪声的设备;(2)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对于需连续施工的作业,应事先到相关环保部门申报并提前在工地周围进行公示,经许可后方可进行。运营期:(1)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在道路两侧的绿化带种植能吸声降噪的树种,以降低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环境的影响。(2)加强交通管理,严格管理和控制车辆鸣笛等,加强交通疏导与管理,保持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加强路面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 |
| 有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期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工程沿线及周边现状植物资源及植被生态、果林园地,以及山体林地的破坏或影响,最大限度的对现有林木进行移植保留;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各种场地,应充分利用现状已经平整待建的其它空地。(2)本工程施工期,应严格禁止对红线外尤其是周边山地、林地砍伐林木、取土取料;严格禁止施工场地或临时工棚等在沿线周边果林园地或山体林地的设置或搭盖,以及施工材料或工程弃渣的堆放等。(3)工程施工期,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洒水、覆盖或隔离等措施减少沿线施工扬尘、粉尘及水土流失对沿线两侧周边农田、果林生态及人工绿化的影响,应尽可能避开农作物及果树扬花期。工程营运期,则应结合道路的生态绿化建设,充分发挥道路绿化生态防护或环境的隔离功能,以减缓交通扬尘、车辆尾气排放等对沿线两侧农田及果林生态的环境影响等。(4)严格施工人群生态环境教育与管理。本项目建设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群人流的生态环境教育管理;严格禁止打鸟猎鸟、掏取鸟蛋,以及猎杀其他野生动物的行为;严格限制施工人群随意进出沿线周边山体林地等生境,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干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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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