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 (略) 重污染天气应对“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 (略)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通知》(晋环大气〔2019〕 (略) )、《关于印发长治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气防办〔2019〕9号)、《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秋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晋工信节能字【2021】171)、《长治市工 (略) 长治 (略) 关于印发长治市2021-2022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工信运行节能【2021】 (略) )、《长治市重污染天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1版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长气应急发【2021】1号)、《长治市潞州区重污染天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潞州区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2021年修订)的通知》(潞州气应急办发【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下的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特编制本《实施预案》,现予以公示。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