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批准枞阳县防汛物资仓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枞水防函﹝2022﹞7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枞阳县防汛物资仓库新建工程。
二、项目法人:枞阳县水利局。
三、可研报告定性:为做好防洪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同意由铭扬 (略) 编制的《枞阳县防汛物资仓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项目建设地点:枞阳经济开发区。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新建总面积2689.29平方米的防汛物资仓库,其中钢结构仓库2595.54平方米、附属用房93.75平方米,以及场内外起重机械配置,路灯安装、场内乔木种植、草坪铺设等绿化工程、室内外消防设施工程、给排水管网铺设工程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000万元,2020年县防汛应急贷款。
七、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工期1年。
八、注意事项:
(一)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细化工程内容,控制工程概算,落实资金来源,积极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环保、水利、地震、安全管理等单位的衔接,完善必要性手续。
(二)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的土地、规划、环保等“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抄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