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 (略) 气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社会监督,鼓励举报气象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和瞒报谎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 (略) 气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8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河北 (略) (略) 综合管理科。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请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建议和修改依据(请加盖单位公章,以PDF和word形式予以反馈)*@*63.com,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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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大楼堤 (略) 11号
附件: (略) 气象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